記得在大三的時候,我曾邀請彥仁老師來團契講一堂課,課名是「談信仰的本質」,老師開頭就指出他自己將題目中「本質」這兩個字刻意框起來的原因。如果說,基督信仰能夠被定義為一個核心的概念,好像我們抓住了這個概念,圍繞著它建立起我們的信仰,就能萬無一失的達成信仰的結果,那會是什麼?
老師並沒有正面給予我期待中的解答,但在課堂中,他將基督信仰的歷史向前不斷追溯,自上古的猶太文化直到早期基督教的興起,再到今日世界基督教,暗示我們正身處在這數千年的大傳統裡頭,當中存在許多豐富的內涵。千年過去了,我們依舊無法輕易地化約說,「噢!基督信仰的本質就是__ __!」,因為這是一種自大且無知的行為。我們只能投身其中。
宗教研究之中,宗教的本質、核心、內涵與宗教的歷史、現象、經驗是一體兩面的概念,也許是從施萊爾馬赫(F. D. Schleiermacher)開始,許多宗教學者企圖定義宗教是什麼,例如奧圖(R. Otto)、瓦赫(J. Wach)一直到伊里亞德(M. Eliade)這一脈相承的「神聖」理論、田立克(P. J. Tillich)的「終極關懷」,還有史密斯(W. C. Smith)提出的「積累傳統」等等,都呈現出宗教裡頭某個不可化約的部分,但在今日的資訊時代之下,也充分暴露出它們的不完美。
甚至在他們之前,曾經有位德國哲學家名叫費爾巴哈(L. A. Feuerbach),他的著名作品直接取名為《宗教的本質》,將啟蒙時代以來基督信仰表達出的現象,直接導向一種徹底的人類學,更是飽受批判。
宗教的本質是什麼?宗教真的有本質嗎?多年後的某天,我在國家圖書館找資料,無意間發現老師來團契講完課後,竟接著在當年研討會上發表一篇論文,題目就叫做「宗教有本質嗎?─以瓦赫之理論為例」。課堂還沒結束,這個問題只是起點,將由我繼續探討下去,或許有一天,我可以告訴老師我的想法是什麼。
備註:該篇論文原發表於2009年的研討會議,政大典藏上傳年度為2012年,故正確時間點應是先發表後上課。
備註:該篇論文原發表於2009年的研討會議,政大典藏上傳年度為2012年,故正確時間點應是先發表後上課。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