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年8月10日 星期五

讀徐國能《第九味》

徐國能老師的《第九味》自2003年出版以來,當中作品散見於各級考場的試卷中,能為國文考科所青睞,除了文學上的「政治正確」之外,我想大概是裡頭用以抒情、記事的古典散文味特別濃厚。

我讀的這版本是聯經四十週年紀念而重新排版的當代名家系列,書裡分成昨日之歌、飲饌之間、雪地芭蕉及毒等四輯,收錄多篇老師在2003年以前的文學獎得獎作品,其中我最喜歡的,就是和書名一脈相承的第二輯「飲饌之間」。老師藉由文字搭建起昔日父親經營健樂園餐廳的棚子,書寫自童年到就業的這些年間,參與他成長過程的重要人物,〈第九味〉寫的是健樂園中負責排席的大廚曾先生,〈刀工〉寫的是父親,〈飲饌之間〉寫妻子、公園對街的殘障夫妻、軍校學生,〈媽媽的竹葉舟〉寫母親⋯⋯,而我一讀再讀的是〈食髓〉。

〈食髓〉描寫的主人翁是健樂園餐廳裡專責煲湯、調味的周師傅。自從周師傅在某次市場中奇遇一女子招待的雞頭熬湯,那滋味他形容是如「此情可待成追憶,只是當時已惘然」那般美妙,回頭他便反覆實驗,只為追尋料理中的「味」,一味未加、純取天然的「無味」。雖然周師傅不久就離開餐廳自立門戶,但文章中可以推知,他一直和老闆的兒子—也就是本書的作者保持聯繫,這樣難能可貴的交往之間,也讓老師漸漸留意起料理的「味」、以致於人生的「味」,從而產生一番深刻體悟。

容我摘錄〈食髓〉中的一段來分享:「從小,我喜歡細細品味眼前一匙一匙所流露的風華,經常覺得心中滿溢著幸福的快樂,但一時便有冷落的感覺,即使再精巧的烹飪,也無法將味覺永遠留住,我們的餐廳裡經常婚宴、壽宴地席開百桌,而客人散去後,那種一望無際的遍地荒涼,與之前繁華又僅須臾而已,每一次的夜宴都令人期待,那鬢影衣香,魚龍漫衍,直是人間無限韶華,但最後總不免牽扯出一絲感嘆。人們一生來來去去地歡會喫喝,而他們將誰也記不住我們提供的各種美味,以及那斛觥交錯間的點點滴滴,而人生就這麼樣地流轉而消逝了。因此每當自我飲宴,那最後的魚頭湯便是一種象徵,代表了生命裡已然洞見卻無法避免的莫可奈何。」

這書的後半部所收錄的作品風格迥異於前半部,更多偏向自我生命的對話,在此一同記錄下來:〈一些無可名狀的〉中,老師絮絮叨叨地自問自答,一會兒抒發情緒,一會兒似日記記事般神來幾筆,形成「寫作是什麼?生活是什麼?詩又是什麼?」的叩問,答案似乎正是在無可名狀的美與不美,感動與不感動之間;〈詩人死生〉以唐代大詩人杜甫的未逢其時,來暗自感嘆今日寫詩如同神秘聚會,僅僅能「得失寸心」;〈興亡錄〉寫大歷史中小人物的必然、偶然與徒然,在這之間「我」能貢獻什麼;〈霧中風景〉則從走過霧裡、被霧環繞的肌膚體會中,恣意回憶、嘆息、沉思與傷感,同時不斷反問「而我們的生命究竟有沒有選擇?」,像對著山谷吶喊回音,沒有答案卻仍值得繼續前進⋯⋯

寫在書末的〈後記〉裡,老師引用了李白所說的「味無味處求吾樂」,更為此書增添了幾分禪意。以這篇短文作為我的讀書筆記,雜雜地寫、匆匆地整理下來,卻也五味雜陳。常言酸甜苦辣鹹澀腥沖八味,曾先生、周師傅始終沒有透露的第九味和「無味」,或許,那就是被時間磨出、難以道盡的人生風味。

誠心推薦此書。

2018年8月4日 星期六

讀羅傑《跟下一個世代談宗教》

用搭捷運的一小片段時間,讀完聯合文學剛出版的一本翻譯書,法國哲學家Roger-Pol Droit(羅傑)寫的,書名叫做《跟下一個世代談宗教》,覺得有些符合今日的台灣處境,來跟大家介紹介紹。

羅傑會寫這一本極短的小書,起因是他有天忽然意識到13歲的女兒瑪麗至今仍未接受過「宗教教育」(注意,這裡的宗教教育和某些教會內所謂的聖經養成教育完全是兩回事),他擔心有一天,這樣人類的瑰寶就在這新世代中失落了,於是他設法用極簡短淺顯的方式來「介紹」宗教。

關於「解釋」宗教有兩種意義,敘述,或者追究原因。首先,羅傑就坦承,充其量大家能做到的只是敘述這些世界宗教包含了些什麼,發生了哪些故事,卻無法堅定地追根究柢指出任一宗教因為哪些理由而存在,因為那是宗教神秘的一塊,和信仰者的信念有關。

接著,他向女兒瑪麗解釋為什麼世界上的宗教有一千零一種,宗教(Religion)這個字是如何從拉丁文演繹而來,在追溯字源的同時需要使用不同的對照字詞來幫助理解,例如:宗教的內在面與外在面、神聖與世俗、偏激與寬容、宗教社會與世俗社會。

再來,羅傑又用簡單幾段對話的篇幅,簡介關於「聖書宗教、神啟宗教」:猶太教、基督教與伊斯蘭教間的淵源;又介紹存在於古老亞洲屬於印度教和佛教所建立的特殊概念:輪迴、梵、覺悟、慈悲等等。

書的最後,他稍微勾勒了自己對於未來宗教的想像--「拼圖」,當女兒瑪麗天真地問:「依你看,我該不該去信仰一個宗教呢?」

「這沒人知道,除了你自己」羅傑這樣回應。

推薦大家買這本書來讀讀。

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
在我自己的定義裡,宗教(Religion)和信仰(Faith, or Belief)是一體兩面,宗教就像一個系統、一個社會、一個群體、一種生活模式、一種世界觀,就像作者說的,是可以被觀察、被敘述;但信仰這個層面是私領域的、是感性的、是主觀的、是視為神聖的,信仰往往只屬於你我個人的,我信的基督耶穌和你信的基督耶穌可能不太一樣,同樣一本聖經我讀到、詮釋的也可能和你不一樣,常常我會想用我自己的信仰來和其他人的信仰進行討論,但慢慢地發覺難以溝通,因為同一宗教裡的我們,都對裡頭的某一部分生了根,發出信仰的枝葉,這枝葉支撐了彼此的一切,當我試圖提出有力的說服時,似乎正無情想摧毀對方所深深信仰的,後來想想這也不對。但身處一個傳統華人本位的信仰團體中,很難避免遇到越來越多「偏激」的信仰言論要來反噬這一切。

容我摘錄書中的一段話:「偏激是這樣的一種態度,當一個人篤信自己持有真理,以致他的主要目標變成要將自己的信念強加給他人。對偏激的人來說,但凡他所相信的就絕對不會錯,就全然是真‧‧‧‧‧‧偏激的人不給其他信仰的人在世界存活的空間。此外,他甚至不知道那種信仰僅僅屬於『他個人』‧‧‧‧‧‧。」

再摘錄書中一段羅傑對基督精神下的定義:「上帝之所以是真神,不再只是因為他獨一無二、永恆、無限。對基督徒而言,上帝傳授給人類的律法,並非一種強迫性的規則,並非根據上帝的旨意去定義哪些行動應該受到禁制,哪些行動得到允許。唯一的法則是『愛』─沒有算計也沒有限度的愛。這就是為何在基督教中,最重要的本質是慈悲、愛人、為最貧窮、最弱勢、最無助的人盡一切所能。化為實際行動即是原諒罪人,不被懲罰和報復的欲望所驅使:就算是最凶狠、最殘酷的人,也可能為自己的所作所為感到後悔。」

若是我們立志成為基督徒。